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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华

| 台州

13905768833

492992827@qq.com

教育背景

  • 1989年7月,毕业于原杭州大学法律系

  • 2001年1月,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生班结业


社会职务

  • 台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奖项荣誉

重要案例

  • 原告盛某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案(驳回原告诉请)

  • 原告周某与王某诉被告何某房屋买卖合同案(驳回原告诉请)

  • 原告钟某诉被告陈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驳回原告对被告陈某的诉请)

  • 原告陈某诉被告太某人身保险合同案(驳回原告的诉请)

主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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