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总结

浏览:    时间:2019-05-14

 案情一:咨询人(陈楚见)驾驶摩托车在枫南路被宁波人王海霞驾驶轿车碰撞致伤,交警认定王海霞负主责,陈楚见负次责。陈楚见伤愈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因轿车保险人民安保险公司理赔标准过低,双方未在交警队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陈楚见欲诉诸法院,特就起诉事宜咨询。

律师咨询:陈楚见虽然系临海农村户口,但其从08年开始在椒江开发区工作,每月稳定收入6000元。为此,律师建议陈楚见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及租住在开发区的证明,按照城镇标准索赔。

 

 

 案情二:何利友因农村建房与邻居何义富发生肢体冲突,何义富携子何勇、何胜将何利友打伤,造成何利友面部软组织挫伤、鼻骨骨折,经鉴定未构成轻伤。何利友报案,目前该案由当地派出所作为治安案件立案处理,但尚未作出治安处罚。何利友咨询索赔事宜。

 律师咨询:鉴于本案派出所已经作为治安案件立案受理,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派出所须在立案后90日作出处理,故建议何利友向派出所寻求解决,在派出所处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再凭行政处罚通知书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