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 至臻 包容 和合

合伙人

The best team
闫龙华   合伙人

闫龙华 合伙人

三级律师/民商部副主任/婚姻家事部副主任

 

执业领域

民商事

婚姻家事

 

教育背景

2004年,毕业于郑州大学

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社会职务

台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讲师团成员

曾系台州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委员会和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台州市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

 

奖项荣誉

2012-201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

 

重要案例

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事辩护
赵某等组织卖淫案刑事辩护
黄某某故意杀人案刑事辩护
田某某污染环境案刑事辩护
陈某开设赌场案刑事辩护
部队与某公司系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某医疗器械公司与杭州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某建筑公司与上海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徐某与周某离婚纠纷案
徐某某与丁某某遗产继承纠纷案
刚某某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火灾)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某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
某远洋船舶有限公司与李某某等海事海商纠纷案

 

主要论著

2014年《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否适用于破产案件》

2015年《浅议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2016年《司法判例中的让与担保》

2017年《职务行为与间接代理的适用—析员工代签字案例》

2018年《浅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涉夫妻债务认定》 

 

联系方式

手机:13666830392

邮箱:yanlonghua@xinpi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