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执业领域
◆民商事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
◆政府与公共服务
◆刑事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社会职务
◆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浙江省律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台州市法学会副会长
◆台州市律师协会会长
◆台州市新联会副会长
◆台州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
◆台州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台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兼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委员会专家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台州市国家税务局特约监督员
▎奖项荣誉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1.12)
◆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2021.07)
◆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2012.12)
◆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五届百名优秀人物-优秀律师”(2016.12)
◆2009-2013年度浙江省优秀律师(2014.12)
◆浙江省律师行业模范党员律师(2012.06)
◆全省律师行业党员律师标兵(2011.12)
◆台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06)
◆台州市十大杰出仲裁员(2018.12)
◆台州市十佳优秀律师(2011.12)
▎重要案例
◆梁某某受贿案(自首辩护成功)
◆吴某贩卖毒品案(从犯辩护成功)
◆陈某某玩忽职守案(免予刑事处罚)
◆梁某某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不起诉辩护成功)
◆公安特情王小林教唆他人贩卖假毒品案(入选浙江高院《案例指导》)
◆韦某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开设赌场案无罪辩护成功)
◆罗某某故意伤害、窝藏案(故意重伤案无罪辩护成功)
◆原告应某某等诉被告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路桥区大队及第三人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路北派出所履行法定职责案(原告撤诉)
◆原告王某某与邵某某诉被告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治安行政处罚案(撤销对第三人的不予处罚决定,责令重作)
◆原告应某某与张某某诉被告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行政行为案(驳回原告诉请)
◆原告毛某某诉被告台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案(驳回原告诉请)
◆原告台州市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台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广告协作合同纠纷案(股东代表诉讼,历经一审、二审、重审,支持原告诉请)
◆原告台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支持贬值损失)
▎主要论著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编注——条文·适用·案例》(法律出版社2023年4月)
◆《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20年3月)
◆《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年11月)
◆《激情与梦想——王新平律师辩护词代理词选录》(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8月)
◆《思辩的艺术——王新平律师执业实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9月)
◆《疫情背景下的商业租赁合同纠纷法律适用研究——以承租人主张减免租金为切入点》(第十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一等奖)
◆《未生效合同疏议——兼评〈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第五届浙江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台州市2015年度律师优秀论文一等奖)
◆《经验法则的运用——基于案例的整理与反思》(台州市2016年度律师优秀论文一等奖)
◆《不真正连带债务案例与法理研究》(台州市2003年度律师优秀论文一等奖)
◆《单位犯罪的构成及诉讼程序》(台州市2000年度律师优秀论文一等奖)
◆《缔约过错责任初探》(台州市1999年度律师优秀论文一等奖)
◆《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仍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10期)
◆《排除妨碍纠纷案件中的请求权行使》(《人民司法・案例》2009年第12期)
◆《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之辨析》(《浙江审判》2010年第10期)
◆《合同解释规则及其适用》(《法苑》2011年第2期)
◆《对一起行政案件的法理思考》(《河北法学》2000年第2期)
◆《完善律师辩护制度的设想》(《中国律师》1996年第4期)
▎联系方式
◆手机:0576-82812346
◆邮箱:401990119@qq.com